一、已毕业学生学籍证明材料办理办法
已毕业学生学籍证明材料办理流程 1.中文成绩单:个人须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身份证原件(特殊情况下提供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在《成绩册》目录簿上查出该案卷号并在《室内借阅登记簿》上登记;由档案馆调出中文成绩单并复印两份,加盖“东华大学材料证明章”,亦可用毕业时学校颁发的中文成绩单原件在档案馆复印盖章。
2.英文成绩单:个人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东华大学英文成绩单》(模板)及课程中英文对照表;对照中文成绩单按顺序将各学期所修课程英文名称和成绩一一对应输入《东华大学英文成绩单》(模板),并用A3纸打印一份;若为研究生,可自行翻译、设计表格,将课程英文名称和成绩一一对应输入英文成绩单, 用A4纸打印一份;打印好的英文成绩单经档案馆审核无误后,复印并加盖“东华大学材料证明章”,并填写《学籍档案办理登记表》。
3.办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英文证明:自己把证书上内容翻译成英文并分别打印在A4纸下半部各一份;打印好的各证书英文证明经档案馆审核无误后,由档案馆把各证书缩印剪贴在上半部,复印并加盖“东华大学材料证明”章、“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章和“此件系中文原件的翻译件”章,并填写《学籍档案办理登记表》。
4.以上所有材料的重复件须在档案馆复印,若有特殊要求须用自带的打印重复件,档案馆收取校对费。若毕业时校名与现盖章校名不一致,档案馆提供更名证明。
二、在校学生学籍证明材料办理办法
在校学生学籍证明材料办理流程 1.中文成绩单:学生到所在学院打印中文成绩单,并盖章。
2.英文成绩单:学生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东华大学英文成绩单》(模板)及课程中英文对照表;对照中文成绩单按顺序将各学期所修课程英文名称和成绩一一对应输入《东华大学英文成绩单》(模板),并用A3纸进行正反面打印;将完整填写并打印好的英文成绩单,交所在学院审核无误后,加盖学院章。若需要加盖“东华大学材料证明章”,请持盖有学院章的中、英文成绩单,在档案馆《在校学生办理出国证明材料登记簿》上登记后,直接加盖材料证明章。若需要多份成绩单,直接用学院审核盖章的原件在档案馆复印盖章。
3.在读证明材料:在读证明材料到教务处审核盖章后,在档案馆《在校学生办理出国证明材料登记簿》上登记后,加盖“东华大学材料证明章”。其他证明材料经教务处校对盖章后,可加盖“东华大学材料证明章”。
4.高考成绩:须凭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在档案馆《教学档案专题目录》(学生名册)目录簿上查出对应新生录取审批表案卷号并在《室内借阅登记簿》上登记, 由档案馆调出高考成绩(中文);自己翻译并打印在A4纸上,经档案馆校对后,加盖“东华大学材料证明章”。
三、特别提示
1.以上各项业务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每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办理地点:松江校区档案馆(行政楼430);每周四(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办理地点:延安路校区档案馆(第三教学大楼13楼阅档室)
联系电话:67792761;62373661
2.办理的学籍证明材料如需封寄国外,请到校教育超市购买校名信封,再到档案馆盖封口章(除星期二下午以外,其他上班时间亦可盖封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