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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东华大学2017-2018年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27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档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使档案更好地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经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年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档案工作先进集体5个、档案工作先进个人20


二、评选条件

(一)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1、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地方志工作条例》等档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领导重视,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

3、依法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和立卷制度,在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整理和立卷归档等基础工作中成绩显著,各类档案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归档,档案业务管理水平高;年鉴、校志等供稿及时,撰写规范;

4、在档案管理工作的其他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

(二)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地方志工作条例》等档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档案意识

2、热爱档案工作,熟悉档案业务,熟练运用档案管理系统,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和业务活动;

3、每年按时完成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归档率、准确率高,案卷质量高;年鉴、校志等供稿及时,撰写规范;积极支持和协助部门开展档案工作

4、在档案管理工作的其他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


三、评选对象和条件

1、学校各立卷归档单位均可申报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2、在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各学院、各职能部处、室、直属单位的档案员、撰稿员、归档人员等均可申报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1、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由各部门对照评选条件,推荐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各个奖项,并分别填写《东华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东华大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于1123日(星期五)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同时送交档案馆(行政楼430。档案馆电子邮箱:arcdep@dhu.edu.cn联系人:张庆华,电话67792761

2、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结合档案馆提供的日常档案工作评议参考意见,进行评审,并予以公示。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3、学校召开档案工作会议,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一、《东华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二、《东华大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东华大学档案工作委员会

(档案馆代章)

201811